發布日期:2024-01-22 發布機構: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字體 :[ 大 ][ 中 ][ 小 ]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提高單位和個人申領使用電子證照便利度,自2024年2月1日起對河北省二級造價工程師(土木建筑工程、安裝工程)注冊證書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規則進行調整。現公告如下: 一、電子證照使用規則 河北省二級造價工程師(土木建筑工程、安裝工程)注冊證書電子證照取消使用件,企業和個人應妥善保管電子證書,防范被其他單位和個人冒用和篡改。 二、電子證照申領 個人經認證后,可下載本人的電子證照。單位經認證后,可查看本單位人員證書信息,但無權下載。之前下載的使用件在有效期內的仍可使用;原頒發的批準件可直接使用,不需換領。 三、電子證照驗證 (一)網站查詢驗證。登錄“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”網站查驗證書信息。 (二)二維碼驗證。直接掃描電子證照上的二維碼,查驗證書詳細信息和證書狀態。 (三)文件核驗。通過“河北政務服務網”的電子證書文件核驗功能,對電子證書有效性進行驗證。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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